【商品】Story Seller 故事販賣者特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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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
說故事的人和聽故事的人之間
擁有最純真、最深摯的關係──
一方沉醉地訴說;
一方殷殷傾聽,並將故事珍藏於心底。
能與最喜愛自己作品的頭號讀者陷入熱戀,
對作家而言是再幸福不過的事了。
原以為他們會相互扶持、一起慢慢變老。人氣產品排行榜
直到那一天,尖銳的電話鈴聲劃破祥和平靜的早晨
她害怕,害怕「成為作家」和「邂逅丈夫」這兩件事已用掉她所有好運氣……特惠組合本書特色網路熱銷a story for熱賣商品 you...
商品訊息簡述:
作者: 有川浩
新功能介紹- 譯者: 許金玉
- 出版社:新雨
新功能介紹 - 出版日期:2013/04/01
- 語言:繁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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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恐怖前夫求復合 竟勒脖、持槍將她擄到摩鐵性侵
新竹縣1名27歲的鍾姓男子,因經常對妻子家暴,雙方於去年底離婚,但他仍想挽回前妻,常要求她上、下班時搭自己的便車,不過卻在途中情緒失控,不僅勒她的脖子,還持刀潛入她家,放話要玉石俱焚。前妻驚恐之餘拒絕再搭便車,卻遭鍾男強擄上車載至摩鐵性侵。檢方偵訊後,依強制、恐嚇罪名將鍾男起訴。
三立新聞網報導,從事粗工的鍾男和前妻育有1名3歲女兒,但他經常對妻子家暴,遭對方訴請離婚獲准,然而男方仍試圖挽回感情;今年2月11日凌晨,鍾男想載前妻上班被拒絕,竟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逼女方上車,事後感到後悔想請求原諒再遭拒,他當場情緒失控,除粗暴勒脖威脅「這一次一定要讓妳死」,數日後又拿水果刀潛入女方住處,放話「看是妳死、我死,還是小孩也不讓她活了」。
不僅如此,今年3月初2人因家暴案出庭,鍾男不滿前妻控訴自己家暴,竟買了1支改造手槍和子彈,於3月5日去前妻上班處找人,見女方坐在省錢周年慶同事車上,便憤而掏槍敲打車窗、並揚言要當場開槍、回家殺掉女兒,藉此逼迫前妻坐上他的車,並將她載到苗栗縣後龍鎮1間汽車旅館加以性侵。
由於前妻的同事當場報案,警方循線追查,在鍾男退房開車上路後,於途中將他制伏逮捕,並扣押1把已上膛的改造手槍。苗栗地檢署偵查後,將鍾男依槍砲、強制、恐嚇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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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?【醫病平台】醫師真的會為病人著想嗎?
過去我曾經投稿,覺得醫師應該協助病人做正確的決定,而不是過分尊重病人自主權,讓病人自生自滅。當然病人也應該尊重醫師,聽取醫師的建議接受治療。問題是有多少病人能夠判斷醫師的建議值不值得或應不應該採納?或者我們應該問,醫師提出的建議,就一定正確嗎?
我這位肺部有小細胞癌的朋友,他的肺癌終於還是復發了。某次回診在肺部又發現異常,所以他開始接受化學治療,但是反應劇烈讓他很難受。之後接著做了一次標靶治療,但是過敏嚴重,他就跟醫生說,不想繼續接受治療了,醫師也同意了,所以沒有做完療程。我以為醫師應該盡告知的義務,要充分解釋治療的必要性,況且對癌症的治療不該這麼輕率,做一次就不繼續難道沒關係嗎?
之後接連幾次回診都遇到醫師休假,他又非常的死忠,不想更換主治醫師,所以某次昏倒,才直接由救護車載進了醫院。經檢查後發現,原來癌細胞已擴散到腦部。
病人也許是諱疾忌醫,其實在家有多次手腳無力等偏癱的狀況,都覺得多休息就會好,竟然沒有就醫。所以嚴重到昏倒,太太才慌張的叫救護車把病人送進急診。住院隔天,就因陷入昏迷轉到加護病房。第一晚來了一位住院醫師,建議家屬可以使用自費標靶藥物,一顆破萬,一個月大概要幾十萬。
一般醫師應該都知道,因腦部有癌細胞轉移陷入昏迷的病人已經病得很嚴重了,住院醫師第一天給家屬的建議竟然是高價的標靶治療。由於病人家屬完全不懂,也不知道該不該接受治療,所以沒有立即回應。病人一直意識不清,後來新換的主治醫師才說,病人這麼虛弱也不適合接受化療或標靶治療,家屬可以考慮氣切使病人免受插管之苦。病人在加護病房大約住了一個月,接著轉入普通病房,家屬們都很開心。他的兒女一直以為手術成功就表示病好了,完全沒有想到父親竟然會忽然昏倒、不能說話,還住進加護病房。轉到普通病房後就開始接受放射治療,希望縮小位於腦部的腫瘤,讓他至少能恢復部分能力。結果在放療結束後,他就去世了。
整個過程有太多另人不解的地方。不稱職的醫師加上不配合的病人,造成了這樣不幸的結果。
我不知道門診的醫師是如何跟病人與家屬解釋,讓他們在手術後覺得沒有必要化療,復發後的治療也是很草率。我不知道轉移到腦需要多久的時間,不過我聽說,肺癌很容易轉移到骨頭跟腦,甚至很多醫院會在病人肺癌復發的時候,就先在頭部進行低劑量的放射治療。
再來就是最後住院的情況。以前用盡不擇手段,就是要留住病人最後一口氣的觀念不是已經過時了嗎?不積極治療並不等於放棄呀!隨著人類平均壽命的增加,也讓大家更多思考怎樣才叫「善終」。我想大部分的人,比起死亡,應該更害怕在死前受盡折磨、不得好死。
我以為安寧的觀念已經開始在台灣流行了,醫療有它的極限,醫師也不是神,不會總是有奇蹟出現,所以應該務實一點,當病人已經病得很重的時候,醫師應該與病人家屬討論,如何陪伴病人走過人生最後旅程,而不是要不要試試一天一萬多的自費標靶藥物吧?甚至家屬詢問如果做這種昂貴的治療,能延長多久的壽命,醫師也只是很籠統的回答:「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,不一定。」所以家屬一直抱持希望,覺得情況可能會好轉。轉到普通病房後馬上開始放療,因為最理想的狀況是,放療使腦瘤縮小,然後病人就可以自己走回家了;只是沒想到放療一結束,病人就令人措手不及的過世。家屬在完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,被迫接受事實。
如果我是狀況不好的末期病人,應該會希望醫生盡量讓我舒服,也會希望在最後這段時間好好跟家人相處、道別,讓雙方都不留下遺憾。活著的時候好好相處,死了也不用太過傷心。所以醫師除了要盡量讓病人感到舒服,也應該讓病人與家屬有心理準備,同時輔導家屬如何面對未來的生活。可是這位病人在最後的時間裡,因為插管根本不能說話,腦瘤壓迫所以寫字變成一團無人能懂的糾結線條,沒有人知道他最後在想什麼。
要是能在病人神智清楚的時候,就知道他的偏好和意願,最後這段時間的情況應該會完全不一樣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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